2016年8月28日 星期日

我只是個必然會離開的人

(Source: quoteswave)

你試過手機在一整天過去後, Whatsapp裏除了工作群組以外,也沒有收到過私底下的訊息嗎?

我試過很多天除了女朋友外,就沒再有人主動找過我。

科技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拉近,卻拉開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類似甚麼甚麼的,就不用說了,自從Facebook出現後就已經說了很多年。

當然科技是一件事,但因緣際遇才是更主要的原因。

人越大,建立的圈子越多,也好像結識了不少朋友,但友誼呢?當然,想當年和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仍在,雖然見面少了,但感情更越日俱增,這個我不懷疑。但若果不是深交如此卻曾經有一段時間每日ICQ或者MSN的那個人呢?那個你中學時代無聊時就會想起的那個人呢?他/她仍在嗎?甚或有些人,連當年的兄弟知己也已經不復存在。

我的都消失得無影無蹤。

突然有感寫這一篇,因為有天在寫論文時,無聊之至,打開手機,掃過Whatsapp的清單,很想找個人說句「喂,做緊咩」來打開純粹吹水的話匣子,但我發現一路掃下去,我朋友很多,卻沒有一個在那一刻我會有興奮或衝動的感覺想去跟他聊天,因為我覺得能夠熟到「喂,做緊咩」的,原來早就一個也沒有。

以前,曾經相信過「友誼永固」、「萬里長城長又長,我倆的友誼比它長」的老套說話(我都係聽過咁大把啫!我冇講過嘅,因為真係好老套!),以為畢業後還會繼續定期出來相聚,卻發現大家都認識了新的朋友。 當然適應一個新環境時,少不免會不習慣,然後想念舊朋友,那時是大家還有頻密見面的時刻,但後來,就一年幾次,變成有人生日才出現,甚至後來一年一次,然後,就再沒有然後了。

一個又一個的循環,老早就沒有再努力去維繫,群組裏你早就已經變得很少回應了嗎?甚至有人約食飯也遲遲不回答嗎?
時間就是那麼的少,要分給的人卻是那麼的多,放棄的,當然是舊人。
直至有一日你再發現,大家之間的感情已經淡得,我偶爾有想起你,卻不知道再怎樣跟他開口單獨說話,好像無論怎樣說也是那樣的彆扭,或許你覺得你還珍惜昔日的情誼,卻不知道對方的感覺,所以到底應該用怎樣的態度去說話呢?

這種感覺,不用中學轉大學才領略得到。

在中學時分文理班就已經試過,甚或更舊之前,小學升中就已經試過,所以曾經很努力的打算打破這個宿命,努力的維繫,或許方法不對?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不是,後來我意會到,原來你花多少努力、時間在對方身上,或許對方也在做相同的事,但我們都敵不過命運。少了見面,就自然少了交流;少了交流,就自然少了關心;而那個地位,早就被別人搶走了,但更可能是我們甘心的讓出來給別人。

有一種朋友是,當下或許大家很臭味相投,那一刻那個人可能比起你一路走來的好朋友的地位還要突然間高了一截,因為大家都在對方失意時陪伴過,因為大家都互訴過秘密,但,那些都不是好朋友的條件,不對就是不對,有一些人,你知道他的出現只是為了成為你生命中的過客,讓大家在當下,活得燦爛。

曾經難得地遇上了一整team也很熟絡、會私底下出去玩的同事,然後我離開了公司。我從英國回來之後當然也有出來聚會的時間,但這一刻,明白到這一群人終究會在自己的生命中消失,至少不會再有用這一個名義存在的時間,自從他們在我走了之後開了一個新whatsapp group之後我就知道這一天終會來臨,同事走了又有新同事來,這是正常無比的事,這只是人生向前推進時必然會發生的事件,也已經超越了我可以努力去維繫感情的範圍。

最終我們都只會變成對方生命中的一個過客,我就只是一個必然會離開的人。

我不會在文末寫一段呼籲大家都拿起手機來,去找一下那些曾經在自己生命中佔據過重要位置的朋友,因為其實這件事老尷到不得了,所以請不要做,除非你覺得突然好感動,好有衝動覺得不找那位朋友不行,不找會死。我寫這篇文,其實純粹想無病呻吟一下,但我覺得很重要的是,活在當下,有些人你知道他會離開,那其實不代表他在此刻就沒有了價值。

珍惜無聊時會Whatsapp你的朋友,因為他無聊時想起你,因為他知道你跟他是朋友,至少這一刻是。或許我們會再經歷一次那個循環,甚至更多次的循環,身邊的人成為好友,然後疏離,好友換成了別個,然後又再疏離,但我們不知道,或許有人是能夠打破循環的。但最重要的不是過去,不是將來,而是現在。

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

愛情, 該投入多少

(Source: runness.blogspot.com)

最近又有朋友分了手,當然日日都有人分手,隨時這裏有人出pool就有人分手了這一次又有甚麼特別呢?

因為我是第一個知道他們拍拖也是第一個知道他們分手的人,男的是我的好朋友,女的也是我的中學同學(雖然不算熟),這個好朋友好的程度是,我連開了page也沒有告訴他,希望他永遠也沒有機會看到這篇文吧,哈哈哈哈哈哈。他們拍了拖很多年,但中間的故事我甚麼也不知道,只知道這個故事的頭和尾,所以這位好朋友真的很好朋友,哈哈哈哈哈哈。不過我沒有打算把他們的故事分享給你們,只想寫其中一段做引子,我不知道可以怎樣用簡單的文字去敍述他們分手的原因,大概就是拍得太耐拖,感情淡了,然後各自有理想去追求,所以一人留在香港,另一個就走到去地球另一端,而且沒打算回來。不像我這樣,走了一年,回來了。

有一天我打算關心一下好朋友分手後的心情,他說女方覺得最近兩年他對她冷淡了,連他自己也同意,因為他都沒有經常送她回家。我聽罷,除了「下下下下下」和「哈哈哈哈哈」之外就不能再給其他反應,因為她住大嶼山,他住新界西。我笑,除了是因為覺得「點送呀大佬」之外,而是因為我老奉地覺得「乜大家唔係都知道拍咗幾年拖唔係次次送就梗架喇咩」(廣東話真係好正)?誰知道他這樣努力地維繫了很多年,我由衷地佩服他,我也沒有半點覺得他笨,反而覺得是不是我自己太現實,畢竟他們兩個都是對方的初戀,把自己的所有都投入到對方身上,不是很合理嗎?

第一次的戀愛,無論是十多歲,廿多歲甚或三十多歲的人,都會把自己的所有奉獻上給對方,彷彿自己的世界只剩下兩個人。但慢慢戀愛次數變得越來越多時,便會慢慢倦怠,那個熱戀期的turnover period也變得越來越短,送的禮物也越來越無心思,去到後來拍拖的時候就開始明白一個道理,一開始送得越有心思,其實就是放一個超級大的陷阱給自己踩!因為女朋友去到後期一定會投訴你沒有再花心思在她身上,所以在這個必然出現depreciation的事情上,還是最好一開始不要做得那麼好,後期的落差才沒有那麼的大。但人性總是這樣,無論你理性上知道多少,初戀時還是會百分百投入所有感情在其中,所以初戀總是難忘的,因為所有投放的資源最後都石沉大海了。

去到後來拍到第三、四次拖開始,變得沒有再花那麼多的心思,懶惰可能是其中一個很主要的因素,但更大的,其實,是我們學會了保護自己,因為我們都明白,沒有絕對的愛情。小時候或許相信過一生一世的承諾,曾經天真的想過,初戀就會走到最後,但身邊的人,或者自己,失戀過,這個幻想就會開始被搖動,然後我們都明白,投放越多的感情,到最後失去時,受最大傷害的人,始終還是自己。學精了自以為變得聰明了便決定下一次還是不要投放那麼多的資源,也覺得自己應該要學一下管理風險。

只是我不明白的是投資越少回報只會是相對的少當我們越不投入一段感情,到最後我們只會發現我們在這一段感情上,甚麼也得不到。

但其的是在這個沒有理性可言的感情世界上沒有必要這樣理性地去把每一件事情都放上天秤地去比重愛情沒有管理學,也沒有必勝的方程式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從「失敗」1中學習,而我們即使自以為頭腦上有多清楚,我們其都在重複同一樣的循環。

所以與其每次都總在計算應該投入多少,不如每次都投入我們所有的,是的,你會發現每次受傷都是很痛,甚至一次比一次痛,但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得到最大的回報,不然你會發現每一次談戀愛都只是轉換了人物,而結局只會是一樣。



:我從來不覺得有所謂的「失敗」每一次的戀愛也有學習的事無論你覺得開心抑傷心欲絕幾乎要死都是一次經歷都在和對方交換靈魂的碎片,對方都教會了我們一些事情,把他們的一部份和我們的一部份對調放進對方的記憶之中

2016年8月13日 星期六

一年過去, 才發現離不開

(Source: 作者手機)

一年過去了,終於要回去香港,很多人問我過了一年有甚麼感受,可能其實是純粹朋友間沒甚麼好聊才要逼我答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其實極度難答,不是我沒想過答案因為一路走過來我也有很多不同的想法的變化我沒辦法三言兩語間說得清楚,所以特此打一篇九唔搭八的文章把所有都記錄下來。

因為這一次已經是第二次來英國讀書,當其他人用了足足兩個月時間才適應到這裏的生活,包括要適應身邊不再有「總有一間喺左近」的七仔、貴到核爆的交通費、總是亂七八糟的common areabureaucratic到爆的系統等等(為甚麼只說差的事?因為好事是不用適應的),而我只用了三日來適應,所謂適應,其實只是去買齊自己要的日用品和食材,我連探索城市的時間也省了,因為之前來旅行的時候已經把景點都看過了,所以一開始的時間,很難熬。

之前來過英國留了一個學期的時間,之後一直尋找機會想再來生活一下,因為實在太厭倦香港逼人的生活,想自己一個安靜一下,寫下字,所以才會有這一年的重歸校園。是的,我初衷是來Hea一年,讀書嘛,其實說穿了只是個手段而已。

一直嚮往英國的生活,我身邊的朋友沒有人能理解為何,因為香港生活方便,沒有一樣東西是在香港買不到的,至少一些日常用品落街十分鐘內就一定買得到;而且朋友家人都在身邊,想見朋友不用駕車駕上幾小時去見;還有很多很多,主要都是因為香港方便、先進。

但我不在意這些,對我來說,香港太擠,一落街就幾廿萬人跟你擠車;我最討厭的是香港到處都是高樓大廈,一抬高頭,只見到狹縫般窄的天空,對很多人來說香港的建築很宏偉很美,但對我來說這些建築猶如垃圾,建築是要與社區有互動,設計上亦不能與社區整體上有違和感,可能這些大廈的設計單獨去欣賞是出色的,雖然我不認同,但更重要的是它們一棟棟插在社區裏就變成突兀的磚塊。

所以曾經我用盡方法想要離開這個地方,那是三九幾年前,踏足社會前的事。

工作第一年,更準確的應該是,第二個月,反國教,也是所謂我政治覺醒的時間。

這一年身在與香港有七八小時時差的地方,每一天我都看香港的新聞,甚至比在香港時花更多時間讀新聞。有些人會覺得我浪費了一年時間和機會,因為我沒有好好把握這一次去享受在外國的生活和外國人相處。
但浪費與否其實只是定義問題,well you knownormally I don’t give a shit to how the others think,我是一個自我中心到核爆的人嘛,所以我沒有覺得浪費,因為生活我老早就體驗過,我也有好好跟外國人相處,只是我沒有逼自己每次也去參與他們例行的劈酒活動罷了,加上,最重要的是,勿忘初衷,我老早就決定來這邊Hea一年,而不是體驗生活一年,所以無論任何方面來說,我是努力朝向目標進發的。

這一年發生了很多事,大多都在香港,以下包括了不少的政治事件,政治冷感或有政治潔癖的朋友請自己跳過。
928一週年、機場特事特辦、《哪一天我們會飛》上映、港隊世盃外圍賽、ViuTV開台、《十年》上映、銅鑼灣書店事件、魚蛋騷亂、新東補選、九龍灣大火、屋企對面冬菇亭被逼結業、《導火新聞線》上映、《點五步》上映。
可能你會奇怪我提到的很多事其實即使我人身處香港也無法改變甚麼,亦有很多是港產電影的放映。隨著年紀慢慢增長,眼光也隨著見的事物多了而變闊了,開始學會欣賞本土文化,所以我這些「懶係野又作狀」的偽文青不太喜歡看傳統的商業片,例如有N個巨星出演的某警匪片續集,也所以我不太喜歡去連鎖集團的餐食飯,反而會珍惜由細吃到大的冬菇亭。
常有人說現在的香港已不再是我們認識的香港,聽了至少六年,也有很多改變我們沒有能力去阻擋,所以身邊也有不同的人研究要搬去別個地方去生活,我試過,我不能。我不是那種一定要吃飯的人,我自己煮意粉煮了整整一年,所以不是吃的問題;我很懂得和自己相處,我也不怕悶,而且我更怕人多,所以不是娛樂的問題;而是文化上的衝突,不是我英文的問題,當然也有少少少少少部份是因為語言,雖然我有少許anti-social的問題但其我有很多朋友所以也不是因為沒有朋友的問題而最主要其是文化的問題。
先不說移民的可能性,就只說性格,除非你極度擁抱外國文化(其實單說外國已經好有問題,因為每個國家也有其獨特的文化),不然你只會落得經常逗留在家,只是間中和一群香港人出街的下場,but to be fair,可能有人很享受我也不能排除,但那種異鄉人的感受,不是很好受,所以若果為了逃避問題而遷居,那不會是一個解決方法,你只會為自己生命徒添其他更麻煩的問題罷了。
之前友人(阿咪貓)在她的文章裏提過我跟她的對話,她把我說過的概括了下來,她的文字讓我讀起來好像很崇高一樣,但只是我發現我身處外地的我還是放不下香港的事,我心裏的不舒服就像你明知你好朋友有事,你明知解決不了他的問題,但你也會想留在他身邊陪他度過一樣,不和他一起克服問題其實讓自己更難過。不要想我想得特別崇高,只是我受不了那些問題,也因為我愛這一片土地,所以我只好留在這裏,只是純因為離開會讓我更痛苦。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勸所有人留下來,只是想單純記錄我一年以內的心理變化,我也只是把我的感受簡單的記了下來,留下抑或離開,沒有誰比誰更高尚,只是我用了一年時間去發現原來我離開不了香港罷了。

2016年8月7日 星期日

嘗試過你, 教我怎樣走下去

(Source: visualize.us)

曾經,我以為你就是那一個。

我把早餐上荷包蛋的蛋白都吃掉而你說你只愛吃蛋黃;
你跟我說你也喜歡那隊所有人也沒聽過的獨立樂隊;
看見街邊的情侶為了餐廳不夠高級而吵到上了高登,你卻說你不介意每天也食譚仔。

我以為我們是天生一對,我以為你就是將來在身邊陪伴著我變老的那一個。

談過將來,那個溫暖的家;聊過要生多少個小孩;為了改那個還未存在的小孩的名字而吵了起來;會在街上取笑其他怪獸家長的怪獸性格,信誓旦旦說自己不會這樣;你會照顧好我家人的需要,連弟妹的喜惡也照料好,你讓他們都愛上你。

你就是以完美伴侶的形象那樣存在著。

我討厭受傷時喊痛,但你總會發現我的不妥,無論傷口有多微小;
你知道我的善忘,總把我出街漏帶的東西都帶齊,把自己的袋子塞得滿滿的;
我病了的時候,你總會捧上一碗滾燙的白粥在門外出現。

我以為,我是那樣幸運的人,我以為故事就是這樣一直寫下去,人生就是這樣平淡的過去。
你讓我相信了愛情,原來世上真的有天生一對,只是在於你碰到了沒有。

然後,突然世界翻倒了,原來你會離開,原來世上沒有必然,我曾經以為的天生一對只是脆弱的玻璃,掉下來就碎得滿地也是。

告訴我,嘗試過你,我還能怎樣走下去。為甚麼讓我那樣依賴你,為甚麼入侵了我的世界,每個角落,我生命中私密的避風港也有你的蹤影。然後,我往哪裏躲也會碰見你的影子。告訴我,我應該往哪裏跑。
你把我的朋友都變成你的朋友,我不知道怎樣跟他們傾訴。
家人問起為甚麼你那麼久沒上來吃飯,我強忍著淚水連口也開不了去解釋。

我錯了。原諒我。我會改。
把能說的都說過,或許沒有做錯任何事也照樣的道歉,因為抱住一絲的信念,要把你挽留下來。

尊嚴,早就掉了。

手錶,今年生日禮物;銀包,前年情人節禮物;頸巾,你閒時無聊之作;波鞋,你特意找你的朋友在外國為我帶回來。
我想把你丟掉再重新開始,我發現我只能把自己脫光。

看著天空,傷心得連淚也掉光,就這樣呆坐了一整天,也想你想了一整天,在想過去的事,想念大家還在一起的事,想我是不是有做錯了甚麼。時間過去了,你卻沒有回來。

生命旅途上,或許你也碰到過那一位跟他幻想過將來的人,曾經或許大家都開始儲錢結婚,然後因為種種不同的原因,對方離開了,而你或許受傷了很長時間也未能恢復過來,因為或許你沒有做錯過任何事而令對方離開,你不明白為何有這樣不公平的事會發生,彷彿整個世界就只有你一個在傷心,對方卻在快活之中。

可能你還在淚水中度過,不知過了多少年日,你未必能明白世上為何有這種不公平的事,你沒做錯,卻落得只能以淚水度日的下場。沒有人能明白。

我不會告訴你世上還有更美好的事等待著你,因為你不會相信。
因為我相信世界是殘酷的。人生也是。
只想告訴你,哭吧。因為哭是沒有錯的,面對自己的情緒是勇敢的。
也因為我相信你哭,哭久了,你就自然能夠把對方丟掉,即使要祼著過人生也有這樣的勇氣去把對方丟掉,你不會忘得掉對方,因為他會永遠存在在你的心裏,是那樣的一根刺,但傷口會結痂,它不會痊癒,它只會永遠在你生命中醜陋的存在著。
而最重要,也是唯一重要的事,你還有一大段路要走,要你獨自去走。

所以現在,請放任地哭吧,哭夠了,就會好了。

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愛丁堡, 一顆經常被世人所忽略的珍珠

一直很想介紹這一個國家給大家認識,住了快一年的時間,特別是我所居住的城市,她的魅力我不認為英國有任何一個城市能及得上。
我想給大家介紹的國家是蘇格蘭,不是英國,我沒有說錯,蘇格蘭是國家,而英國其實是以一個更超越國家的地位而存在著,但無論如何,這些都無必要去深究,總之我要介紹蘇格蘭啦!
當時有機會選擇英國任何一間大學去讀書(當然也要大學肯收錄我吧),我想很多人也會到倫敦或者牛津劍橋讀吧,但我很堅定地選擇了愛丁堡,即是蘇格蘭的首都。
以前來過旅行,只停留了三日,但這個城市就已經給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當然主因是我本身很喜歡中世紀的建築,加上鍾情戰爭史,特別是蘇格蘭經常發生戰爭,無論是部族間,抑或高地與低地間,甚至蘇格蘭與英格蘭的戰爭,其實我也不算有深入的了解。
蘇格蘭的文化比起其他同類的文化形象更立體更鮮明,也更為人所熟悉,想起蘇格蘭,一定會想起蘇格蘭裙、威士忌和風笛,如果有更深的認識,你會知道蘇格蘭人有自己的傳統舞蹈(Ceilidh),就是古時節日或舞會中會跳的舞蹈,當然其他國家民族也必定有自己獨有的文化,但我卻覺得蘇格蘭的文化猶為突出。
但這一次只講她的首都,其他地方,有機會再說。

我所居住的愛丁堡是一個美麗,但你又不會特意為她而去的地方,加上蘇格蘭沒有甚麼突出的景點,因為我會說蘇格蘭本身就是一個景點,蘇格蘭的美是在於她的風景和文化,而不太像倫敦有一座座的景點,愛丁堡也差不多,有一座著名的城堡,但就僅此而已,所以很多人或許會順路經過看一下,駐足一兩日,但沒有很多人會特意到這裏觀光(至少今年我在的時候,有起碼一半到歐洲旅行的朋友沒有過來找我,我很記仇的),但愛丁堡其實自己就是一個景點,她整個城市保存得很好,仍然散發著以往中世紀的氣息,在旅遊區必定會聽到風笛的聲音,合上眼你會有一剎以為自己身處在過去的感覺。

愛丁堡城堡(Edinburgh Castle

像我之前所說的,我很喜歡戰爭史,蘇格蘭前年發動的獨立公投的出現當然有很多原因,但其中一個我覺得不能否認的主因,是多年來大不列顛的統一也無法讓蘇格蘭人放棄自身作為蘇格蘭人的驕傲,這是源自多年以來蘇格蘭跟英格蘭的矛盾。十四世紀初,蘇格蘭發表了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Arbroath),下面兩張圖你可以看到很有名的兩句,也被印在蘇格蘭國立博物館其中的兩面牆上。


“For me, Fight not for glory, nor riches, nor honours, but for Freedom alone, which no good man gives up except with his life.”


“As long as only one hundred of us remain alive, we will never on any conditions be brought under English rule.”

我猶其喜歡第一句,特別在現時的香港,自由的可貴,也不用我描寫太多,這句說話已經簡短地把我現在的心態表述了出來。
其實寫這一段,我是想寫我十分欣賞蘇格蘭人的高傲和倔強,當然我是說以前的蘇格蘭人,不是當代人。如果你有看過《冰興火之歌》這套書或者是改編自它的電視劇《權力遊戲》(which is我十分喜歡的),其實它是參照英格蘭和蘇格蘭的背景寫成的,長城南方的七大王國當然不斷上演著權鬥的劇目,但他們一致的聯合去對抗長城外的「野人」,就像英格蘭與蘇格蘭當年的關係,英格蘭人取笑蘇格蘭人野蠻、沒文化,蘇格蘭人卻取笑英格蘭人體弱、不夠堅毅,而那座長城正正就是當年羅馬人統治英格蘭時所建成的哈德良長城。

再說下去,就一定要提到一套我很喜歡的電影,也是第一次有一套電影我會看超過三次(但後來被另一套更正的打破了紀錄),那是《情約一天》,或者英文名更為人熟悉,《One Day》(很想提一下,因為這是唯一一本我看畢的英文書)。這套電影有好幾場戲是在愛丁堡拍攝的,有機會跟大家都分享一下那幾處地方,因為我有次特意都把它們找過一遍,裏面男主角在片末帶著女兒走上的那座山,亦即是八十年代末男女主角初次見面卻沒有成功上床後的清晨走過的那座山,就是Arthur’s Seat,中文名叫阿瑟的王座,好核突,所以我正常也是講英文名的。這座山就是之前分享過給大家看阿友人(咪貓)的遊記裏所提過的山。到過歐洲的朋友也應該會有個感受是,若果要鳥一個城市的全景,通常都要付錢到城市中某座搵笨的觀光塔去看,但愛丁堡的這一個是免費的,代價只是短短三十分鐘上山的路程。

Arthur’s Seat

你看照片或者也許會覺得很不外如是,其實一個城市的全景就是很不外如是,但我這裏想寫的是,走上這座山,的確很普通,但一直走,你只會看見一大片隨風飄蕩的草,但你登頂後所看到的風光,那一種震撼,是比你乘升降機打開門見到的城市全景美麗得多,因為在這座山上,你所感受到的,是你和天空之間的零距離,還有我會說是最美的天際線。我會覺得一座城市的天際線美,一定要有矮和統一的建築物高度,間中有一兩座特別的建築物就已經很好,最重要是,建築物沒有阻擋到任何自然的風光。

Arthur’s Seat頂上能看到的愛丁堡全景

順帶一提看櫻花不只是日本才有在四月初至中旬櫻花也遍滿了愛丁堡下面是一幅在我學校公園拍到的照片那條開滿櫻花的大道正正就代著嚴冬已過去


在我大學的公園裏遇上櫻花正開的日子

P.S. Edinburgh不是讀”Ed-din-berg”,而應該是”Ed-din-bu-rah”,但最後兩個音應該連著讀,所以讀起來會像”Ed-din-bra”